汽车保险改革后,汽车保险比以前发生了很多变化,整体保费价格下降了很多。

车损险中将许多以前的附加险种并入到了其中,如不计免赔、涉水险、盗抢险等等。

至于三者险等商业车险中的主险,虽然没有不计免赔的选项,但也没有绝对免赔额的设置。

因此,很多人会产生疑问,有了不计免赔,是不是发生人伤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对事故产生的损失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赔付?

车险对人伤的赔付

发生存在第三者的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是有交强险和三者险进行赔付的,交强险先行赔付,交强险赔完后剩余的部分再由三者险进行赔付。

首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表明,投保交强险之后,发生人伤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其次,投保三者险之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而在交强险的赔付中,是有一定的范围限制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损失费只包含财产直接损害产生的损失,不包含事故导致停运、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

另外,交强险对于人伤事故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最高为1.8万元,三者险则需要依据投保时选择的保额而定。

并且,交强险、三者险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只包含《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

医保外的费用怎么办?

自从车险改革之后,不管是交强险、商业车险中的主险还是附加险都发生了变化。

在对于附加险的调整中,新增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附加了该险种之后,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主险保险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依照我国法律应对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负责赔偿。

另外,只有投保了三者险或车损险之后才能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

不过以此来看,投保三者险和车损险时,还是很有必要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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