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直属单位2018年统一聘用了399名人民警察及职员

一、招募计划

这次共招聘了250个职位,399人(工作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

行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有关就业落户的政策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还应当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标准和要求。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行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龄应符合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关于干部调配的政策规定。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2日9时至12月23日17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安部直属单位招录平台”网上报名(该平台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建设,网址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考的岗位,仅限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

报考岗位相关信息可向招录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报考工作有关事项说明详见附件3。

(二)审查结果查询

招录单位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筛选,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录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25日17时后,登录平台查询是否进入笔试。

(三)岗位取消及调剂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开考比例的招录岗位,将取消招录或相应核减招录人数,并于12月25日在平台公布。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参加调剂报名。

对笔试人数未达20:1的岗位,可从报考其他岗位未进入笔试人员中调剂补充。12月26日公布调剂岗位。12月26日9时至17时,未进入笔试人员可以登陆平台申报一个调剂岗位,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报考。

招录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审核筛选。申请调剂人员可于12月27日17时后,登录平台查询是否进入笔试。

(四)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8年1月2日至1月5日期间,登录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设置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周六)上午9时至12时。

2.笔试地点:北京市,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预计于1月底前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平台查询。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布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如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面试人员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2月至3月,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平台公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设有专业测试的岗位,由各招录单位于面试后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比例范围内的,须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

如遇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二)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安部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事考试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本次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驻公安部纪检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咨询电话:010-66261671,监督电话:010-66269198。

详情登录

石家庄市公安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440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至1999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优先招聘。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2日。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440人。

备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303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650元/月、层级工资2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和绩效工资8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局属单位、市内五区公安分局(长安、桥西、新华、裕华、高新区)等有关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周二)9:00至12月17日(周日)17:00。

咨询电话:0311-86863754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

详情登录

沧州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6名、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对象

遴选范围:各县(市、区)、渤海新区政法机关(含党委政法委)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公安分局);

选调范围: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遴选(选调)条件

(一)报考遴选(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符合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职位;

4、遴选(选调)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 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人数、条件以及考试安排等信息。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发布消息,此后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沧州党建网。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报考市委政法委岗位的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电话:2160182;报考市委统战部岗位的到市委统战部办公室报名,电话:2160271 。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沧州市2017年市直党群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除上述资料外,根据职位不同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遴选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报考选调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年度考核证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适当减少该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

详情登录

迁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8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和范围

共招聘工作人员508名,其中:

1、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350名,其中从迁安市所属学校工作满两年人员中招聘330名,从在迁安服务的基层四项目人员中招聘1名,从其他人员中招聘19名。

2、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从迁安市所属镇乡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满两年人员中招聘92名,从在迁安服务的基层四项目人员中招聘4名,从其他人员中招聘4名。

3、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从迁安市所属单位工作满两年人员中招聘9名、从在迁安市安置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中招聘11名、从在迁安服务的基层四项目人员中招聘2名、从其他人员中招聘5名。

4、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从迁安市所属单位工作满两年人员中招聘28名,从其他人员中招聘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迁安市户籍(户籍以2017年12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经迁安市组织人事部门认证正在迁安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4日至1999年12月13日期间、1981年12月14日至1999年12月13日期间出生),经迁安市组织人事部门认证正在迁安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人事代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在迁安服务的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迁安的2017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含大学生村医)”和迁安生源(或户籍)的“西部志愿者”。

4、在迁安市安置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退伍安置地在迁安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包括2013年冬季大学生退役士兵和2014至2016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

5、迁安市所属单位是指截止2017年12月13日在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

6、在迁安市所属学校、所属镇乡及以上医疗机构、所属单位工作满两年的人员是指截止2017年12月13日在上述单位工作满两年且由上述单位在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缴纳两年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迁安市事业单位2017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13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9、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zp.qarlw.gov.cn)。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至29日17:00。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25日9:00至30日17:00。

初审合格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50元,按照报名系统中的《缴费说明》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携带相关凭证于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工作时间到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

详情登录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招录派遣制工作人员40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录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40人,用工岗位详见《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工招录岗位计划表》。经招录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和熟悉相关专业工作。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3、工作服务年限至少2年;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应选择对应的专业。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报考。

四、招录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取公开选拔方式。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选用。为保证选用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选用工作委托专业招聘机构组织实施,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均在石家庄市。

(一)公告与报名

本次选用劳务派遣工,采取网上公告与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5日16:00,过期不再受理。报名网址:河北启航招聘考试网()。参加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用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用户名、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详情登录

青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为青县交通局下属事业、审计局下属事业、水务局下属事业、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政务网站查询报考信息。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此次招聘工作人员要求年龄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上至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下,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交通局下属事业园艺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

5.具有青县户籍或青县生源地,“985”、“211”大学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

(三)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交通局、审计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的25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在青县政务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0日17:30。

2.报名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房间,联系人:吴宝明 ,电话及传真:0317–402203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到现场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初审及缴费。由青县人社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22日9:00至12:0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20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详情登录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选聘教师29人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学院专业发展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5.对于具有五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者,可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6.对于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或参加过奥运会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计划

选聘岗位、专业、人数、联系方式等详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选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系统报名。报考人员需通过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师资招聘系统 进行系统报名。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相应岗位并填报。

2.邮箱报名。系统报名后报考人员需同时填写《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发送至人事处邮箱sjzzyjsx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

(三)师资招聘系统报名程序

1.注册

报考人员须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身份证号是登录报名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务必牢记。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所有选项均为必填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若无工作简历,请填“无”。填写完毕后请点击“保存”。

3.填写教育经历

报考人员须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点击此处添加项目”逐条填写教育经历后,点击“添加”予以保存。

4.填写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主要专业业绩成果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主要专业业绩成果,若没有相关证书和成果可不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添加”予以保存。

填写以上项目后即为系统报名完毕。

(四)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依据岗位需求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2月26日登录学院师资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

六、现场确认

12月27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内乘15路车到西王小区站,学院东门北行100米路西)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提供:《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选聘教师报名表》、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具有五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者提供)、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除报名表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七、面试与试讲

学院将根据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结果,按相关程序组织面试、试讲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师资招聘系统的相关公告。

八、其他事项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包含12月11日当天;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包含12月11日当天。

2.五年及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请如实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2月 11日。

3. 学历(位)取得时间截至2018年1月31日。

4. 报考人员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并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师资招聘系统。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详情登录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招聘工作人员7名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是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12月14日至1999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管理岗位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2017年12月12日在河北人社网(www.)、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由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受理。

(1)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8:30时–20日17:30时。

传真、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30时–20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具体地点:河北省北戴河海滨东经路198号,省医疗气功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电话:0335-4025619,传真:0335-4025754,电子邮箱:sylqgyyrsk@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0335-4025619(省医疗气功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明朝汉服男
】明朝男子汉服和男子韩服有什么分别?

永清县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0名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县政府批准,我县县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永清县2017年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永清县2017年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对年龄、户籍、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永清县2017年度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8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2月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8日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永清县电视台、永清县政府门户网站、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永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路157号)。

2、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

3、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

(1)《永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其中“本人签名”需手签,其他内容机打);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大学生士兵持县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8)近期免冠红底二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以上(2)(3)(4)(5)(6)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4、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生提供的以上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考生报考时须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6-6696963

详情登录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基层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2017年12月13日前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

三、招聘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根据目前我区基层卫生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医生8名,护士12名。分别按以下类别报名。

(一)医生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口腔医学、检验、公共卫生;

3、取得与学历专业相符合的国家资格证书。

(二)护士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的毕业生;

3、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并且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本年度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17年12月13日—2017年12月19日(8︰30—12︰00,13︰30—17︰30,节假日不休)在卫计中心(老机关楼4017室)现场分类别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医生、护士在报名期限内均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5)报名考务费200元。

详情登录

魏县招用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人员100名

一、招用条件

本县户口,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身体健康的2016、2017年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鉴于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今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也可报名)。

二、见习期间待遇

见习期一年,计算工龄,执行河北省确定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下半年每月为1380元)

三、提交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四、报名地点

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局窗口

五、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3日—18日,额满为止。

详情登录

;id=16962

中共秦皇岛市纪委招聘公益性就业岗位

结合业务实际,需公益性就业岗位5个。

岗位:司机,要求男性、40岁以下、政治过硬、身体健康,驾驶工龄满2年以上,退役人员优先。

工资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如遇公务出市区,每天有100元补贴。

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需办理就业困难对象手续),退役军人暂不必提供此项。

报名电话:3566161,3566162

报名地址: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市场(金色未来商厦五楼)有1号窗口

详情登录

;articleId=8aa001a75fd7447a016033b0c098182d&selected=0

(河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