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16条措施》(深部规定[2020] 1号),第13条“加强支援企业稳定力量”包括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返还和支援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两项政策。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主要包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即对采取有力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适用范围

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享受该项政策。

经办机构

企业所在区(新区)的社保分局(扫描二维码获取具体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流程

全流程网上申办

完成以上选择后,系统校验办理条件,通过进入办理页面,按提示操作办理。

对申报成功的企业,社保机构将分批次完成后续审核拨付工作,整个审核过程通过系统比对数据完成,不需企业另外再提交任何纸质或其他书面材料。

预计该项政策2020年返还资金将达10.8亿元,惠及企业职工超过800万人。

“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即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进一步加大返还力度,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该政策2019年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现延期至2020年底继续执行,与“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不同时享受。根据广东省统一规定,企业需先申请认定取得“受影响企业”资格后,才能申请相应的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目前受理“受影响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其对象为2019年已经被认定为“受影响”的企业。根据事权,2020年“受影响”企业资格认定和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均由广东省统一发布。目前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已经明确,“受影响”企业资格认定政策省正在加紧制定,我市待省文件下发后再组织实施。

01

“受影响企业”认定

经办机构

企业参保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扫描二维码获取具体联系方式)。

02

“受影响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

适用范围

“受影响企业”申请返还失业保险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4.与本企业上年度年平均参保人数相比,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企业岗位流失率不超过30%,企业岗位流失率计算公式为企业岗位流失率=(1-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时上月底参保人数÷企业上年度年平均参保人数)×100%;

5.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经办机构

企业所在区(新区)的社保分局(扫描二维码获取具体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流程

全流程网上申办

完成以上选择后,系统校验办理条件,通过进入办理页面,按提示操作办理。整个审核过程通过系统比对数据完成,不需企业另外再提交任何纸质或其他书面材料。对申报成功的企业,社保机构将分批次完成后续审核拨付工作。

预计该项政策2020年返还资金将达46.8亿元,惠及企业职工超过170万人。

援企稳岗补贴政策

这是一项新增的惠企政策,为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减轻工资支付压力,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可申请享受援企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职工治疗或医学观察隔离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具体金额根据其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天数据实计算。企业需提交相关单位按规定履行职能所开具的职工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的证明材料,向各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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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人社

▌编辑:小飞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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