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心车友们!

《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最近发布了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修订条款的内容来看,

大幅减少了责任免除项目

扩大保险责任

在最大限度地有利于消费者的同时。

努力提高消费者体验

那么这次修订版是

有什么具体的亮点吗?

第一,理顺主要保险和附加保险责任。

修订条款以汽车损害保险的现有责任为基础,大幅增加了新的追加保险种类。

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还开发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二、减少责任免除

扩大保障的同时,修订版条款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未来,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三、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

修订款条款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现行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此外,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修订版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并在附加险中增加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其中,绝对免赔率为5%、10%、15%、20%,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主险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主险的约定计算赔款后,扣减本特约条款约定的免赔。

四、丰富商车险产品

比如,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还设计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两个减费附加险,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

五、增加服务场景

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修订版条款特别推出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融合车生活产业链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用车保障。

比如新增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车辆安全检测特约条款、代为驾驶服务特约条款、代为送检服务特约条款四个独立特约条款,方便消费者选择。

专家分析,免责条款和免赔率的删除,将让保险公司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在让利消费者的同时,保险公司整体赔付率预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这与车改“增保、降费”的目标一致。

有小伙伴要问了!

改革后的车险会更便宜吗?

按照银保监会要求,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可以实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从修订版条款来看, “三个基本”是可以实现的。车险还未到期的消费者,可以不必着急提前续保,等修订版条款落地。

另外,8月25日起,部分地区车险出单手续费正式下调,下调幅度根据险企车险业务规模而定,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三家财险巨头下调幅度最大,部分地区最低上限已下调至15%,最高达到了22%。

车险是车主必备

但希望大家都开开心心出门

高高兴兴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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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做个摆设,是最好啦!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华社、苏州发布 编辑|郑好 江北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